旅行社赔漂流受伤旅客
2013/8/1
游山玩水是不少市民暑期必不可少的游乐项目。夏季气温高,游玩的同时更需重视安全隐患。顺着湍急水流直冲而下,漂流船有惊无险地经过一处河道, 船上游客李代(化名)不禁举起双手欢呼,可刚一举手,颠簸的船只就将他甩进河道,造成其锁骨骨折,九级伤残。为此,李代向旅行社、景区、保险公司索赔11 万。   7月29日,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获悉,一审判决和刚作出的终审判决,都是旅行社和景区一起担责六成。   漂流、溯溪、自驾游、露营等,不少旅游方式很是刺激,但也隐藏着安全隐患。暑期旅游高峰,本报为你准备了旅游避险和受伤维权手册。   拿到终审判决书,李代终于松了一口气,官司打了一年多,赔偿获得支持了,但事故所带来的阴影,让他这辈子都对漂流敬而远之了。 两年前,我和同事报团参加了长沙九洲旅行社的沩山漂流一日游项目,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。”年近五旬的李代说。漂流过程中,船只经过一处惊险河 道时,李代忍不住举起双手欢呼,一时忘了拉住船上的安全绳,被甩出船外撞在了河道的岩石上。右锁骨远端粉碎性骨折,经鉴定为九级伤残。   事后,李代状告旅行社、景区、保险公司,索赔11万。法院判决,旅行社和经营沩山漂流的宁乡大峡谷公司各担三成责任,李代担责四成。   ■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李丹 实习生 张静   对话法官   游客被打无人管可向景区索赔   游客若是在旅行中不慎受伤,该如何维权呢?记者采访了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朱晓云。   三湘华声:被景区内的野猴、毒蛇等动物所伤,景区有无责任?   朱晓云:如果景区存在此类危险动物,景区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牌,或通过其他方式提醒。游客不顾景区提醒和野生动物接触受伤,景区是不需承担责任的。但如果景区疏于管理,又未尽到提醒义务,景区需负责任。   三湘华声:自驾游受伤景区有无责任?   朱晓云:游客只要进入景区,不论是跟旅行社还是自行旅游,购买了门票,景区就存在服务关系,如果景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游客受伤,可向景区索赔。   三湘华声:在景区被其他游客打伤怎么索赔?   朱晓云:一般由伤人游客承担责任,但如果景区、旅行社工作人员未尽到保护义务、劝阻义务、抢救义务,伤者可以要求景区和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。   三湘华声:受伤后旅客如何收集证据?   朱晓云:外出旅游应妥善保存门票、旅游合同,受伤时应报警,并尽可能通过拍照、寻找目击证人来证明损害事实、他方过错,保留好相关医药费用清单。   朱晓云最后还提醒,游客在旅游中受伤,可以选择违约索赔和侵权索赔两种诉讼方式,侵权索赔的证据要求更充分,但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等要求,索赔金额能更多。